行贿的大学生

     今天看到一则新闻,让我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
     香港城市大学一个内地来港就读博士的女学生,数学系,期末考试搞不定,于是塞了一万块钱港币和一封信在导师的信箱,要求导师透点题。事件被揭露,这个女生因行贿罪被香港法院起诉,判了六个月监禁。
 
     真是……丢人啊……
     我相当愤懑地告诉朋友,朋友安慰我,有什么好愤懑的,这种是个人行为。
     但是远在北京的朋友一定不能理解,这种“个人行为”对我们这个在香港的内地学生群体是怎样的伤害……
     在香港就读博士或者研究型硕士,拿的是香港政府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每个月一万二千至一万五千元港币不等,一年十二个月发放。近年来,香港的大学招收内地学生越来越多,尤其是全额奖学金来就读的硕士、博士和本科学生。我们觉得是美好的机会,但是香港本地居民其实十分不满,很简单,“拿我们纳税人的钱,发给大陆的学生,占用我们小孩的教育资源,培养出来了还要跟我们的小孩抢饭碗!”换成是你,你也不爽。
      而香港城市大学,全奖招收大陆学生的比率在香港是最高的,也最让香港人不爽。城市大学当然有自己的考量,大陆学生认真、聪明、基础好,一般都可以为学校做出点研究成果,给学校争光,也提高这个年轻大学的整体学生水平;但是另一方面因素,我相信在于城市大学的校长张信刚,张信刚出生在哈尔滨,讲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对大陆有相当深的情结,也是香港的名人里,比较出名的亲中派,他对大陆学生提供的优待机会,几乎是全香港最早开始的。
 
      这样的状况下,香港政府出钱供你读书,你做这种事情,会让人家怎么想呢?这样的新闻登在报纸上,你让香港百姓怎么想呢?
 
      还有在香港的朋友说,哎,这些大陆学生,来之前应该上上课,告诉他们香港是很清廉的地方,让他们了解香港社会的游戏规则。
      听这样的评论,我觉得自己脸皮都要掉光了。
      言下之意,就是说大陆的游戏规则是行贿无所谓喽?
      “你们大陆跟老师行贿有用,我们香港可不行。”一个全奖博士的行为,太容易让人做这样的推断了。
      nnd,内地大学的脸,也一并丢掉了。
      我不知道这种在信箱里塞一万块钱的愚蠢行为是不是真的能在内地某些大学行得通(我朋友说真可以)——但是,但是,这种原则性的准则,受到“你们可以我们不行”的判断的时候,本身已经是很大的羞辱了。
    
      唉,无言。
      在香港、在境外读书、生活的我们啊,真的要好自为之,不要给自己丢脸了,不要给中国丢脸了。即使,即使有家丑,家丑不外扬,行不?
     
 
      
    

2006年12月15日

行贿的大学生 已经有 7 张纸条儿了

回复 西雅图未眠 取消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