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到死的时候还是家财万贯,这是一种耻辱
对公民社会这个概念不是很熟悉,于是看了一些资料,从龙应台之前有关的讲座看起:
摘自龙应台企业讲座——————
美国著名的钢铁大王卡耐基有句名言:“一个人到死的时候还是家财万贯,这是一种耻辱。”这句话令我很感动,他的意思是说,一个人的财富来自社会,到死时这个人一生都没有回馈社会,这个人是可耻的。此话虽简短却很深刻。正是有如此的一种公共观念的影响,2003年美国仅慈善捐款就高达2030亿美元,这么高的捐款都是如何用途和分布的呢?其中49%进入医疗系统,11.5%资助宗教,11.5%用于社会福利,11.9%投入教育,2.3%用于资助艺术。而台湾有一种特别典型的现象就是慈善捐款的主要流向是寺庙,我认为二者的动机是有差异的,卡耐基观念影响的美国社会主要将慈善公益视为回馈社会的义举,而中国社会多将慈善公益视为自己增添福报、为子孙积累阴德,范围再大就是为自己的宗族,或造福乡里,很少有为普遍的社会回馈的观念。
美国2030亿福利捐款中有42%来自极少数4.9%的富人,而所谓富人是家产超过100万美元,其13%来自社会0.22%的极有钱人。美国成功的企业家的遗产捐款的58%是来自0.4%的家族,在整个遗产中49%捐给社会,子嗣只有21%。1995——1997年间,遗产总值增长65%,而社会公益增长110%,子嗣增长57%。这个统计表明越来越多的富人不把钱留给子女,而将钱捐给社会。
但是不是只有富人才关注社会福利呢?其实70.1%的普通的美国人经常捐款,他们捐款的金额虽很少,但也是每年每人会捐1075美元,所以,2030亿美元中,不仅是家财万贯的人在捐款,还有包括70%的普通百姓在捐款,可见,捐款的人群在美国是很普遍的。
还有一种资助社会的方式就是作“志工”(大陆叫“义工”、志愿者)。当一个人没有钱贡献给社会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人把自己的时间捐出来。北欧国家有55.5%的人去作“志工”,比如一个星期有一个下午到孤儿院去工作,临终病房慰藉工作、美术馆讲解员等等,而美国也有1.09亿在做“志工”,折成时间为190亿/年小时,折算成金钱2250亿美元。这表明普通老百姓也有回馈社会的强烈观念。如果没有钱,就用时间来代替。
世界“志工”最慷慨的国家是荷兰和北欧三国。老人在美国也做“志工”,47.5%的55岁以上的长者长期做“志工”,即2770万老人作“志工”,平均每周3.3小时。
我们发现,美国有大量的“志工”在支撑这个社会,尤其是在照顾社会弱者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这就是一个公民社会的有效状态。
就定义来说,公民社会当然有政府存在,有营利的商业机构存在,而政府是有组织的或有意识形态的目的的,而商业机构有利己的动机,所以,就出现了第三种势力,或者叫第三种力量,就是超越政府、商业机构之外的独立势力。它可以补政府之不足,在台湾这方面表现特别明显,当发生重大灾难时,政府机构组织人员的动员能力不如慈济功德会这样的民间机构。
目前,美国有1200万非营利的机构。我居住的德国每年就增加800个基金会。他们每日的工作不仅就是补政府的不足,而且,对政府权力的滥用进行监督和抗衡,所以一个社会第三势力独立的板块越大的时候,这个社会的开放空间就越大。
2005年10月4日